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管理转让
文章列表

私下转让股权是否合法有效?相关规定有哪些撤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2023年5月13日  邯郸债权债务律师   http://www.qdmjjdls.com/

  李俊律师,邯郸债权债务律师,现执业于河北盈邦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私下转让股权是否合法有效?相关规定有哪些

现在很多企业、公司一般都会用股权转让进行快捷的筹集新的资本,股东们进行股权转让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但是有一些公司的股东,由于个人的原因或者其他的某种原因,与其他的公司股东进行私底下的股权转让,那么股东之间私下转让股权是否合法有效呢!本文将为您详尽解答。

一、《公司法》中有关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法律规定。

1、股权转让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两种形式。《公司法》第35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公司法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没有限制,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设有一定的限制。

2、《公司法》第35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

3、第三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 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二、股东们私下转让股权是否合法有效

1、股权转让和公司设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因此,股东按照合同法规定自愿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是有效的。

2、其次,不能以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来否定股权转让的效力。虽然我国公司法规定了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为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但公司法对两个股东之间转让股份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也就是说,两个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是合法的。如果以公司设立的条件来否定股权转让的效力,那么就意味着两个股东设立的公司,无论是否自愿,一律不允许转让股份。即使双方不愿意继续合作,也不能转让其股份。这与有限公司的资合和人合共存的性质相违背,也不符合客观实际。

3、《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第34条规定:“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因此,当两个股东完成股权转让后,可由受让方依法履行公司注销登记手续。同时,也可将受让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并完成公司变更登记手续,从而继续保持公司为有限公司的性质。

三、股权转让后各方应承担的法律。

股权转让后,受让方应及时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或新设登记手续。未经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则对外不发生股东变更的效力。

对于股东们私下转让股权是否合法有效的问题,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不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一般情况下股东私下转让股权是有效的。如果公司有具体的规定,股东之间不能进行私下转让股权,那么就要另当别论了。

撤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一、撤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撤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最终会导致股东发生变化。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则专指投资企业通过清算、退股方式从被投资单位撤回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二、具体情况

1、两者概念的区别:

①“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最终会导致股东发生变化。例如某公司的股东甲某将拥有该公司的全部股权50万元转让给乙某,那么该公司注册资本不变,只是股东的构成发生了变化。

②“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则专指投资企业通过清算、退股方式从被投资单位撤回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例如2010年A、B、C三家公司各出资500万成立甲公司,甲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如果2011年5月A公司撤回投资,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则甲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先的1500万元变为1000万元,股东由三个变为两个,即B、C两家公司;如果2011年5月A公司通过退股的方式减少投资300万元,则股东组成不变,注册资本变为1200万元。

2、两者计算的区别:

①股权转让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规定,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②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撤资和股权转让显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法规规定,斥资是违法的行为,而股权转让则是可以进行的。撤资的行为会导致公司的财产减少,造成公司运营的不稳定和估值的下跌。而股权转让只是股东对自己的持有的相关公司股票的所有权进行转让,其资产还在公司的运营中。


文章来源: 邯郸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 李俊 [邯郸]
河北盈邦律师事务所
电话:17631394631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私下转让股权是否合法有效?相关规定有哪些撤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 2.债权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登报后生效时间多久
  • 3.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债务人转移财产给亲属的情况下如何追偿债务?
  • 4.股权是否可以无权转让?股东间私下转让股权是否有效?
  • 5.签订债权抵押权转让协议要注意什么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7631394631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邯郸债权债务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7631394631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